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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武汉市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支持范围
支持市政府审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经湖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组建、在武汉建设的湖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在武汉建设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家/省级配套等项目。
面向制造业创新中心所属领域,搭建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平台,提供制造业创新公共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法人形式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项目申报主体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形式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举办者。
(二)申报主体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主体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实施地位于武汉市(含武汉城市圈),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
(五)申报主体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
(六)同一申报主体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主体责任。
(七)申报主体此前如已承担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正常推进。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助标准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的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原则上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营业执照;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
(七)近期(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八)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项目用地(海域)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用海租赁的请提供租赁合同;如涉及环保事项的,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均复印件
(九)证明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人员、设施等主要条件保障的资料;
……

五、申报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6月18日至7月10日

武汉市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报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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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咨询电话:18186455313,咨询微信或QQ:9915360,(申报易: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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