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武汉市线上经济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武汉市线上经济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0〕12号)和《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武发改规〔2020〕2号)文件,东湖高新区现启动2022年度线上经济申报工作。
为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自发布认定公告之日起,申请企业可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7月8日(周五)前向所在地园区办提出申请。请各园区办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于7月11日(周一)前出具正式推荐意见报发改局。
附件:
1.《2022年度武汉市线上经济政策兑现申报指南》
2.《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武发改规〔2020〕2号)
联系人:生物办 陈 澍 87205021
未来办 田丽琼 87922903
综保办 王 丹 87700720
光电园 袁 丁 67886212
服务业园 秦 进 87888152
智造园 谭敬丰 63494982
中华园 郑雅丽 87016888
中心城 周 皓 65520989
发改局 段红庆 65563314
咨询电话 朱 丽 027-87181967转808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发展改革局
2022年6月23日
2022年度武汉市线上经济政策兑现申报指南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0〕12号)和《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武发改规〔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2022年度武汉线上经济政策兑现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认定为线上经济的企业,须满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条件,申请企业可比照相关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二、实施步骤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园区办提交认定申请。线上经济待认定企业按照各区推荐、第三方评估、公示公告等程序,由市政府最终审定后,即可进行认定。
三、申请市级线上经济重点企业需提交资料
申请企业需按照要求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申报资料的扫描电子版,复印件必须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
(一)《武汉市线上经济重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1年企业纳税证明;
(四)2021年企业专项审计报告(需分别列明线上、线下营业收入金额、占企业总营业收入比重及归集明细和依据);
(五)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承诺(见附件3);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申请市级线上经济重点平台企业需提交资料
(一)《武汉市线上经济重点平台申报表》(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1年企业纳税证明;
(四)2021年平台专项审计报告(需分别列明撮合交易额、自营交易额、占平台总收入比重及归集明细和依据);
(五)平台自主研发证明(软件著作权、知识产权证明等);
(六)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承诺(见附件3);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时间要求
(一)企业申报时间要求:自发布认定公告之日起,申请企业可根据上述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7月8日前向所在地园区办提出申请。
(二)各区初审时间要求:各园区办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7月11日前向区发改局出具正式推荐意见。区发改局自受理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7月18日前),将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的初审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
六、有关说明
(一)申请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符合电商零售、线上教育、线上医疗、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线上设计、文体娱乐、商务会展等重点发展领域。
(二)申请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行为,企业信用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联系方式
东湖开发区发改局 6556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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