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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贸试验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路径及对策研究

根据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需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湖北省商务厅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各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机构,对开展《湖北自贸试验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路径及对策研究》课题项目,以询价方式购买服务,欢迎各申请单位参与报价。

一、课题方向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及商务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有关要求,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高质量建设湖北自贸区升级版”的部署,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的经验做法,结合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的建设情况,梳理研究湖北自贸试验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政策诉求及对策建议。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二)报价单位具有商务经济、自贸试验区研究方面的相关课题研究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要求
(一)询价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
(二)询价方式:由申请单位提供报价相关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法人资格证明,以往承担商务经济或自贸区领域的课题研究证明,关于本次课题的报价、研究计划、时间安排、研究团队等),密封后递交湖北省商务厅制度创新处。
(三)课题经费:项目经费控制在14万元以内,超过预算视为废标。此经费包括项目编制费、专家咨询费、省内外调研费、为实施并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即完成本项目并提交最终成果的全部费用。
(四)相关要求
1.贯彻国家要求。不闭门造车、纸上谈兵,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的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方面的经验做法。
2.立足湖北实际。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数据为支撑,充分调研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摸清区内市场主体实际诉求,深入分析湖北自贸试验区面临的困难、机遇与挑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3.如期高效完成。供应商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初稿;在2022年11月30前提交经专家评审后的全稿及简稿。全稿正文字数在4万字以上(不含附录),附录部分要列明参考文件、数据来源、问卷、访谈提纲及访谈记录等。

四、知识产权
(一)中标方应确保最终提交的项目成果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二)本课题所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商务厅(省自贸办)所有。未经湖北省商务厅书面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包括对外交流、发表、出版等)。
(三)经湖北省商务厅同意交流、发表或出版的本课题成果及成果转化,应于投稿或呈送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时在稿件(含刊物及其他送审材料等)相应位置注明“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及项目批号。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湖北省商务厅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
联系人:强子珊
电  话:027-85570236

湖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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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贸试验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路径及对策研究 》咨询电话:18186455313,咨询微信或QQ:9915360,(申报易: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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