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情欢迎
每一位来访者

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条件与认定流程

郑东新区、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豫科资〔2023〕19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特殊要求除外)。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5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六)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不再参与竞争申报。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五)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经主管部门报备后推荐报送。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5月7日8:00—6月1日 18:00。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7日8: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四、咨询电话

(一)郑州市联系方式
1.高新领域(电子信息领域、先进制造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交通领域)
2.农业领域(农业农村领域)
3.社发领域(生物医药领域、资源环境领域)
4.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管理处

(二)河南省联系方式
1.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2.项目指南咨询电子信息领域
先进制造领域
新材料领域
新能源交通领域
生物医药领域
资源环境领域
农业农村领域
3.申报业务咨询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赞(1)
《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条件与认定流程 》咨询电话:18186455313,咨询微信或QQ:9915360,(申报易: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