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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时尚产业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

武汉时尚产业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

一、支持领域
支持企业运用工业创意设计成果,以及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超高清、VR/A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创意设计、供应链管理及商业模式等方向,围绕提升企业竞争力实施的应用创新项目。主要包括:
1、应用创意设计,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内在的品质和竞争力的项目。
2、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实现企业上下游供应链整体效能提升的项目。
3、以搭建自有商城、与电商平台合作、利用社交网络等方式,构建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的线上销售模式;围绕创建高端体验店、高级定制店、跨界融合店等方向,建立高端化个性化的线下销售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的项目。

二、支持金额
事后资助,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系统集成和运营维护、建筑工程、委托开发、知识产权、设计咨询、宣传推广、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费用。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仅限用于创建高端体验店、高级定制店、跨界融合店等,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设计咨询等人员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宣传推广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武汉市辖区(含武汉城市圈,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时尚产业领域及直接服务于时尚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成立运营3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项目应为2019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建设完成。
(三)项目单位至少拥有一个有效注册商标;
(四)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产品销售额、利润率、生产效率及管理效能等方面均得到有效提升,具备较高的竞争优势。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专项申报材料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商事主体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武汉城市圈企业审核意见书》(仅我市企业在武汉城市圈投资控股的企业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专项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及总结报告;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19年、20年),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2021年上半年);
(三)项目单位获得的注册商标;
(四)项目已投入资金的主要证明材料;
(五)企业竞争力提升的证明材料。

五、受理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7日

武汉时尚产业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申报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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