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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资助

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资助

(一)资助标准
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制度研究及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区域和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研究和建设;
2、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及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体系研究和建设;
3、“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和建设;
4、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信息库建设;
5、知识产权纠纷网上处理机制研究和建设;
6、重大知识产权事件预警和应对制度研究和建设;
7、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研究;
8、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
9、其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及武汉知识产权实际情况,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大知识产权事件预警,合规经营,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设等作为重点研究方向。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2、申请项目属于上述内容且应对武汉市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一定的推动、借鉴或指导等作用;
3、已完成的项目完成后未超过一年;
4、愿意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向社会公开及无需许可供他人无偿使用。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1、项目申请表;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说明;
4、未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实施背景和意义、预期目标、实施内容和方案、进度计划、费用支出计划、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工作团队情况等内容;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四)注意事项
1、以事后资助(项目已完成)为主。
2、“完成时间不超过一年”是指截至申报截止时间项目完成不超过一年。
3、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直接当事人,申请表中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能直接联系申请人,如填写代理机构人员,导致不能及时有效沟通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是否由代办专项资金机构申报。
5、项目资助金额要结合申报项目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完成效果,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和专项审计情况予以安排。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成本。当年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当年资助预算总额。
6、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财政专项资金。

(五)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4日至4月26日。

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资助申报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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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资助 》咨询电话:18186455313,咨询微信或QQ:9915360,(申报易: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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