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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发改委“惠企惠商惠民”政策清单(12个)

为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抓好“惠企惠商惠民政策获取难”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相关政策执行效果,现将《武汉市发改委惠企惠商惠民政策清单》向社会公示,并就清单中相关政策是否存在获取难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武汉市发改委“惠企惠商惠民”政策清单(12个)
序
号
文件名称
和文号
受惠
对象
受惠条件与标准 政策主要奖补内容
1 市人民政
府关于印
发武汉市
加快服务
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
政策的通
知(武政
规〔2019
符合条件的
服务业集聚
区
国家、省服
务业百强企
业
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及
省级以上示范园区
首次入选国家服务业500强和省服务业
100强企业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集聚区运
营管理机构50万元奖励
对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各类
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集聚区运营管理机
构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企
业500强、湖北省服务业企业100强的企业,分别给
予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1号)
企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和 支持新引进企业落户。对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最高
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具备独立法人 4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和最高10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
资格,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贴。
企业对武汉市外3家(含)以上企业
(含分公司、子公司等)履行综合管
理职能;或经母公司授权为集团内3家
(含)以上企业提供研发等服务职
能;或企业在武汉市以外实现营业收
入占企业合并报表年度营业收入的30%
支持总部企业提升能级。鼓励总部企业增资扩股,
对总部企业在汉增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引导
总部企业进一步加大在汉投资,对在本市新增固定
资产投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市人民政 (含)以上。
2 府关于印
发武汉市
加快推进
总部经济
高质量发
展政策措
施(武政
规〔2021
〕16号)
经认定为武
汉总部企业
的各行业企
业
企业上年度对武汉地方财政贡献达到
一定规模,其中农业企业不低于1000
万元;制造业企业、批发零售业企业
不低于2000万元;建筑业企业不低于
3000万元;服务业企业不低于1500万
元。
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
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设立的
总部或区域总部,国家和中央部门确
支持总部企业壮大。对经营效益好的总部企业,连
续3年按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50%给予合计最高2000
万元奖励;激励企业争创品牌,对新评定为世界500
强等各类500强的总部企业,分级给予最高3000万元
奖励。
定的大企业(集团)在汉投资设立的
二级(含)以上总部或区域总部,上
年度对武汉地方财政贡献不低于1000
万元,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支持总部企业人才引进培养。对总部企业高管按其
总部企业高管 税前年收入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总奖励金
额最高300万元。
在武汉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纳入本市统一核算,企业主营业务符
3 武汉市服
务业领军
企业认定
工作实施
细则(武
发改规〔
2022〕
3号)
经认定为服
务业领军企
业的重点领
域企业
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重点行业领
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实力强,发展
潜力大,有较高的资质和较好的业
绩,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
水平;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未
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每年在九大领域
中选取10个细分行业,开展市服务业
领军企业认定,对申报企业总分(基础
认定为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
具备下达中央、省预算内资金补助条件的项目,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
搭建领军企业学习交流平台,组织领军企业参加各
类培训,优先推荐参加省服务业“五个一百”评选
活动。
分+特色附加分)进行排序。每年全市
认定市服务业领军企业30家左右。
武汉市加
4 大纾困帮
扶力度促
进市场主
体恢复发
展若干措
施的通知
(武政规
〔2022〕9
年度纾困普
惠政策
政策共32条,市发改委会同各行业主
管部门、各区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
发布政策操作指南,推进政策“免申
即享”“即申即享”“直达快享”。
对确需企业申报的政策,原则上按照
属地原则,由各区负责审核并全额兑
现各项补贴资金,最终通过市区结算
方式,向各区拨付市级资金。
1.实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在税费减免、社会保险
减免、行政事业收费减免,防疫支出补贴、就业补
贴、贷款贴息,金融支持、市场开拓支持等方面,
实施19条普惠性政策措施,
2.重点行业纾困扶持措施:在餐饮零售、文旅、会
展、交通运输、房地产等6个领域,实施13条精准扶
持政策。
号)
市 人 民 政
5 府 关 于 推
进 全 市 开
发 区 创 新
提 升 打 造
改 革 开 放
新 高 地 的
意 见 ( 武
政 规 〔
2020 〕 15
高新技术企
业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有效
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
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
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补贴20
万元;对超过有效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市级财政每户补贴5万元;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
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补贴
50万元,各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号)
6 进一步推
进大健康
和生物技
术产业发
展政策措
施(武政
规〔2021
〕18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医药流通、
生物农业、
健康服务等
领域的企业
和机构
政策共有18条,由牵头单位制定实施
细则并组织实施,符合相应条件的企
业即可申报享受。
涵盖大健康和生物技术研发、生产、流通、应用、
服务和金融全产业链条,聚焦重点企业引进培育、
高端创新人才招引、提升创新服务保障及支持新模
式、新业态发展等产业关键支撑和重点发展方向,
突出引进落地和培育发展相结合,针对性提出18条
支持措施。其中,资金奖补类10条,工作措施类8条
。
1.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航天产业创新需求,围绕技
7 市人民政
府关于加
快推进我
市航天产
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
(武政规
〔2022〕1
号)
从事火箭、
卫星、空间
信息应用、
地面及终端
设备制造等
商业航天领
域及相关的
企业和机构
政策各条款由牵头单位组织落实,符
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即可申报享受。
术测试认证、真实性检验、仿真实验、空间环境建
模等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他类型
公共服务平台,并按照平台新设备购置或者改造费
用实际发生额的20%分三年给予资金支持,最高2000
万元。
2.针对龙头企业引领的重要配套企业项目,在项目
落地、人才落户、总部用地、职工住房、基础设施
配套等需求上依法依规给予“全方位、个性化、清
单式”支持。
市人民政
8 府关于印
发武汉市
进一步加
快创新发
展若干政
策措施的
通知(武
政规〔
2022〕
国家产业创
新中心、工
程研究中心
新获批建设 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
心,给予1000万元支持。
5号)
9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快
推 行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的 意 见
(武 政 办
[2014]134
节能服务公
司及被节能
服务对象。
武汉市节能
服务公司根
据项目执行
情况享受企
业所得税优
按照《武汉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
办法》(武发改环资[2014]342号)及
《武汉市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认定管理办法》
(武发改环资[2014]343号)执行
对节能改造所产生的节能量进行补贴。对节能服务
公司进行一定税务补贴。
号) 惠政策。
市发展改 1.自2020年12月1日起,城区内所有道路占用费均按
10 革委 市财
政局关于
降低城市
道路占用
费标准有
关问题的
通知(武
发改收费
〔2020〕
占用城市道
路的单位和
个人
凡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
个人
现行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2.夜市按经营摊点减半征收。
3.经营类棚亭0.30元/日.平方米;维修类棚亭0.20
元/日.平方米;工贸市场0.20元/日.平方米;经营
摊点0.20元/日.平方米;维修摊点0.10元/日.平方
米;报刊、电话棚亭0.10元/日.平方米;堆物、堆
料、基建施工0.10元/日.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场
0.10元/日.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场0.10元/日.平
方米;广告牌旗杆、灯柱单位挂的牌0.20元/日.平
495号) 方米;农贸市场0.05元/日.平方米;
市发展改
革委 市民
政局 市财
政局 市人
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
11 局 市退役
军人事务
局 国家统
计局武汉
调查队关
于转发省
发改委等
六部门《
关于进一
步健全社
会救助和
保障标准
与物价上
涨挂钩联
享受国家定
期抚恤补助
的优抚对象
、城乡低保
对象、特困
人员、城乡
孤儿、领取
失业保险金
人员和艾滋
病病毒感染
儿童
启动条件: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
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5.5%,即启动当月补贴发放工作。按
照省最新要求,对各类保障对象只按
城乡户籍划分,即我市城乡低保标准
×CPI(或食品价格指数)涨幅,原则
上不得低于每次30元/人。
当达到启动条件时,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
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孤儿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
价格临时补贴,其补贴按城乡户籍划分为2类标准,
按我市城乡低保标准×CPI(或食品价格指数)涨幅
测算,原则上不得低于每次30元/人。单月同时满足
两个启动条件的,补贴金额按照从高原则计算发放
。单次补贴发放时,对同属多个保障对象范围的人
员不得重复发放。
动机制的
通知》的
通知(武
发改价格
〔2022〕
302号))
12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北
斗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武 政 规
[2022]12
国家产业创
新中心、工
程研究中心
新获批建设 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
心,给予1000万元支持。
号)
赞(1)
《武汉市发改委“惠企惠商惠民”政策清单(12个) 》咨询电话:18186455313,咨询微信或QQ:9915360,(申报易: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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